1.基层单位聘用小组与拟聘人须现场签订聘用合同,并对拟聘人所签订的聘用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完整性负责。
2.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填写,若本人因故不能现场填写,需提供书面委托书(不能为传真件),经聘用小组鉴定为真(聘用小组成员在委托书上签署意见)后,由被委托人现场填写。
3.聘用小组成员可2人一组,现场鉴证合同续签及岗位说明书的签订,全程摄像并将视频永久保存。
4.基层单位依据下发的填报明细签订聘用合同(一式两份)。合同不能涂改,尤其是【聘用期限】、【聘用起止时间】等关键字段,有填写错误需凭填错合同换取空白合同。
5.岗位有调整变化的人员须签订新岗位说明书(一式两份),单位留存一份,报送人事处一份。
1.聘用合同一式两份。将聘用合同分成两套,分别按照相应合同编号升序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