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 聘2020

  • 发布时间: 2020-08-28 17: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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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聘人员范围

固定期限聘用期满,聘期考核结果为“合格” 及以上等次的人员。

二、工作程序

阶段

时间期限

内容

公布岗位阶段

9月7日

各基层单位聘用小组公布学校审议后空出岗位的岗位说明书。

基层单位拟聘阶段

9月8日-10日

原聘任人优先应聘。若原聘任人达不到岗位聘任标准,学校认定为聘用资格与岗位条件不符,不予继续聘用,学校按聘用期满,合同终止处理。

基层单位内公示阶段

9月11日

拟聘结果在基层单位内公示。

基层单位上报材料阶段

9月14日起

上报拟聘材料及聘期考核表。

三、关于聘期的说明

聘期分为两种: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

1.固定期限聘期为5年。

2.无固定期限是指符合下列条件的教职工可与学校订立聘用至本人法定退休年龄的无固定期限聘用合同,具体条件如下:

(1)在本校连续工作已满10年且年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本校事业编制人员;

(2)年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首次聘任年限的本校事业编制人员

(3)具有正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需上报的纸质材料

1.辽宁师范大学岗位聘用拟聘汇总表(各单位信息员可登陆绩效考核管理系统下载);

2.不聘人员情况说明。

3. 聘期考核表。

注意:上述材料均需要单位盖印、组长签字。

五、报送部门

人事处人事科(主楼208)

辽宁师范大学聘用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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