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热烈庆祝第42个教师节,大力宣传践行教育家精神优秀教师典型,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弘扬尊师重教社会风尚,根据工作安排,省委宣传部、省精神文明办、省教育厅共同组织开展2026年辽宁省“最美教师”宣传选树活动。现将通知有关事项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一、活动主题
宣传选树一批辽宁最美教师典型,大力弘扬新时代教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先进事迹,充分展现教师立德树人、履职担当的良好精神风貌,示范引领全省广大教师为推进教育强省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主办单位
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辽宁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辽宁省教育厅
三、活动时间
2026年7月10日前
四、选树标准
(一)政治素质过硬。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作风廉洁、遵纪守法,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无师德违规、负面舆情等情况,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受到人民群众广泛认可。
(二)工作实绩突出。注重选树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优秀教师,一般应具备市级以上表彰等荣誉基础。重点选树在人才培养、教学改革、科学研究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特别是在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卡脖子”问题、扎根乡村教育助力乡村振兴、以匠心育人培养大国工匠、热爱特殊教育事业用爱心守护“折翼天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投身援疆援藏教育帮扶等领域作出积极贡献,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教师。
(三)面向基层一线。选树工作要覆盖各级各类学校,统筹兼顾城乡、地域、学科和学段差异,注重挖掘长期扎根一线、潜心教书育人、模范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的优秀教师典型,特别是基层教师和青年教师中的模范代表,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已获国家或省教书育人模范(楷模)、全省“最美人物”系列称号的,不再作为推荐人选。
五、组织实施
(一)择优推荐申报。全校择优推荐1人次。
(二)规范选树程序。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将综合各地、各校推荐情况,对候选人进行实地走访调研、舆情分析和考察,组织专家评委进行评议并公示,重点考察推荐人选的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和工作实绩,选树10名2026年辽宁省“最美教师”。
(三)广泛宣传报道。统筹协调省内主流媒体通过专题报道、系列访谈、融媒传播等形式,对选树对象的先进事迹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宣传报道,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和榜样带动作用。
(四)组织深入学习。各地、各校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氛围。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各校要切实提高认识,层层推动落实,把此项活动作为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和弘扬高尚师德师风的有效载体,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实施。各地宣传和教育部门要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活动有序推进。
(二)严格标准,认真推选。各地、各校要严把思想政治关,认真对照选树条件、从严执行推荐程序,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对推荐人选政治表现和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推荐人选能够代表新时代教师队伍的高素质、专业化水平,事迹应体现先进性、代表性、时代性。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积极配合宣传媒体,创新活动形式,大力宣传“最美教师”先进事迹,扩大活动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推选事迹应适合公开报道,涉科技、军工等领域的教师应严格进行保密审核。
(四)规范程序,按时报送。请根据附件要求填报推荐人选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另请于7月10日前将候选人推荐材料(PDF版和可编辑的电子版),视频百度网盘链接发送至jsgzb@lnnu.edu.cn。逾期未报送,视为主动放弃。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孙霄,0411-82159996
附件:1.推荐人选材料报送有关要求
2.2026年辽宁省“最美教师”推荐表
3.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样例
4.2026年辽宁省“最美教师”推荐汇总表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