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度学校选派国内访问学者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6-03-10 08:12:46
  • 作者:
  • 来源: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辽宁师范大学选派国内访问学者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将本年度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及条件

详见《辽宁师范大学选派国内访问学者管理暂行办法》。

二、选派类别、名额及费用

1. 选派类别:国内访问学者。

2. 选派名额:10人。

3. 访学费用:访学所需培训费由学校承担,其他费用自理。

三、选派程序

1.个人申请

教师个人学习文件、明晰政策,自行联系高校及导师,填写《进修学习审批表》,报本单位审批。

2. 单位推荐

各单位根据整体工作安排和申请人员的师德、学术、教学等实际表现,在不影响单位工作的前提下,择优推荐不多于2名人选。若推荐人选为2人,需进行单位内排序。

3. 学校审核遴选

学校汇总审核,择优遴选确定派出人员。

4. 实际派出

选派人员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由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办理派出手续。

5. 后续要求

访学结束后,个人需在7个工作日内持《国内访问学者证书》到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登记备案。

四、材料报送

1.《进修学习审批表》(一式一份,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印)。

2.《申请访问学者汇总表》(一式一份,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印)。

报送截止时间:2025年3月20

报送部门: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师资科(主楼204室)

联系人:朱言军

联系电话82156588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5年3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