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兴辽英才计划”​​​​​​​博士后储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6-03-10 16:55:21
  • 作者: 郑德崎
  • 来源: 人事处
  •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辽宁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兴辽英才计划”博士后储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函〔2026〕37号)要求,现就我校2025年度“兴辽英才计划”博士后储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5年1月1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在全球排名前200高校获得博士学位,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并入职我校人员。博士毕业高校排名情况以其取得博士学位年度“TIMES大学排名”“QS大学排名”“USnews大学排名”或“ARWU排名”数据为准,符合其中之一即可。其中,在海外从事博士后研究的需具有2年及以上经历。  

二、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申报人员认真阅读理解工作通知,充分了解遴选条件等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2.基层单位审核上报。基层单位审核申报材料,并在汇总表中签署意见,上报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3.学校审核。学校审核公示后统一报送。

三、申报材料

1.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毕业年度大学排名材料(网站截图);

2.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复印件(国内从事博士后研究人员需提供);

3.博士后出站相关证明材料;   

4.聘用合同;

5.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   

6.申报人员汇总表。  

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学院审核后加盖公章),按目录左侧装订,申报人员汇总表同时报电子版。

四、其他

1.奖励政策:对全球排名前200高校博士毕业生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并留(来)辽工作人员,给予30万元奖励。

2.管理、考核评估等其他相关要求参见省人社厅通知。

 

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3月16日

报送部门:人事处师资科(主楼204室)

人: 朱言军     郑德崎

联系电话:82156588    82158676

邮箱:lsdszk@163.com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