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聘及合同续签
- 发布时间: 2022-11-18 14:5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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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程序
阶段 时间期限 内容
公布岗位阶段 12月5日 各基层单位聘用小组公布学校审议后空出岗位的岗位说明书。
基层单位拟聘阶段 12月5日 原聘任人优先应聘。若原聘任人达不到岗位聘任标准,学校认定为聘用资格与岗位条件不符,不予
继续聘用,学校按聘用期满,合同终止处理。
基层单位内公示阶段 12月5日 拟聘结果在基层单位内公示。
合同续签 12月12日以后 基层单位聘用小组与拟聘人员现场签订聘用合同。 基层单位上报材料阶段 12月12日以后 报送聘用合
同、岗位说明书。
二、聘用合同类型
聘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合同。固定期限合同聘期为5年。无固定期限合同是指符合下列条件的教职工可与学校订立聘用至本人法定退休年龄的无固定期限聘用合同,具体条件如下:
1.在本校连续工作已满10年且年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本校事业编制人员;
2.年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首次聘任年限的本校事业编制人员; 3.具有正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合同续签要求
1.基层单位聘用小组与拟聘人须现场签订聘用合同,并对拟聘人所签订的聘用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完整性负责。
2.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填写,若本人因故不能现场填写,需提供书面委托书(不能为传真件),经聘用小组鉴定为真(聘用小组成员在委托书上签署意见)后,由被委托人现场填写。
3.聘用小组成员可2人一组,现场鉴证合同续签及岗位说明书的签订,全程摄像并将视频永久保存。
4.基层单位依据下发的填报明细签订聘用合同(一式两份)。合同不能涂改,尤其是【聘用期限】、【聘用起止时间】等关键字段,有填写错误需凭填错合同换取空白合同。
5.岗位有调整变化的人员须签订新岗位说明书(一式两份),单位留存一份,报送人事处一份。
四、材料报送要求
1.聘用合同一式两份。将聘用合同分成两套,分别按照相应合同编号升序排列。
2.新岗位说明书一式一份(电子版和纸质版)。
3.基层单位聘期考核结果汇总表。 材料2、3均需经单位盖印、组长签字后报送。
4.报送地点及联系人
报送地点:主楼204
联 系 人:董小联
联系电话:8676
辽宁师范大学聘用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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